衞生署就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轄下中藥組提出修訂本港中藥材有害殘留物限量標準的建議諮詢公眾,為期六個月,至9月30日。
管委會乃根據《中醫藥條例》設立的法定組織,負責實施有關中醫及中藥的規管措施,其中包括制定中藥材內有害殘留物限量標準。
因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20年版)公布的相關標準於去年12月正式實施,管委會轄下中藥組成立工作小組,就修訂本港中藥材有害殘留物限度,包括黃曲霉毒素、重金屬及有毒元素、農藥殘留量,以及相關執行方案作出全面審視和提供意見。
由中醫藥業界代表及專家、化驗業界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經討論後,建議一系列修訂、諮詢和分階段實施的措施。
中醫藥業界和公眾意見可郵寄至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傳真至2319 2664,或以電郵方式發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