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員工須接受次輪強制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昨日按《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發出公告,規定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和護養院員工接受第二輪2019冠狀病毒核酸檢測。

強制檢測對象為由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護養院,以及附設於安老院或殘疾人士院舍處所的日間服務單位僱用並在本月29日至明年1月4日期間值勤,或通過與院舍或上述單位訂立外聘服務合約在該期間向住客或使用者提供服務人士,包括全職、兼職和替假員工。

有關人員須於本月15日至28期間,按照公告指明的規定和程序接受核酸檢測,可供選擇的途徑共有三種。

(一)到政府設立的社區檢測中心臨時檢測中心流動採樣站,接受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採集的免費病毒檢測服務。

(二)透過院舍經營者/營辦人自行安排由醫護人員或受過訓練人員採集樣本,並於政府認可化驗所進行同樣方式的檢測。

(三)自費自行安排到政府認可化驗所接受同樣方式的檢測。

未有遵從者可被定額罰款5,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規定於指明期間內接受檢測,不遵從者可被罰款25,000元和監禁六個月。

社會福利署和衞生署會發信通知各院舍有關安排及要求,院舍應提醒員工必須妥為保存載有檢測結果證明的電話短訊通知或檢測結果報告。

院舍經營者或營辦人須備存有關員工在政府指明時段內接受指明檢測的記錄和結果,並須配合社署核查主任執行規例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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