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指明場所人士須強制受檢

政府首次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要求本月1至21日曾到14間指明跳舞場所人士,須於本月24日或之前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有關強制檢測公告今日刊憲。

受檢人士可選擇以下途徑接受核酸檢測:

(一)在本月24日或之前,到四間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服務,相關檢測費用可獲豁免;

(二)於醫院管理局47間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索取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本月24日或之前把樣本交回指定樣本收集點;

(三)在本月24日或之前,於醫院管理局任何醫療設施包括普通科門診或急症室,按照該局醫護人員指示接受檢測;或

(四)自行安排接受衞生署認可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受檢人士須於本月27日或之前致電6275 6901、傳真至2530 5872或電郵至[email protected],向政府報告檢測結果或提交檢測報告。為減低傳播風險,受檢人士等候檢測結果期間應盡量留在家中,不要外出。

該局指,本地疫情急速惡化,近日與跳舞活動及場所相關的群組確診個案數目不斷颷升,確診個案分布全港各區,部分人士並無病徵,顯示社區存在眾多隱形傳播鏈,政府必須果斷行動,衞生防護中心正全力追蹤到過有關跳舞場所並可能受感染人士。

對強制檢測有疑問者可致電熱線6275 6901查詢,熱線今日起每日上午9時至傍晚6時運作。政府會嚴肅跟進到過有關跳舞場所並可能受感染人士有否遵從檢測公告,未有遵從者可處定額罰款2,000元並會收到強制檢測令,要求於指明期間接受檢測,不遵從者可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至於該14間指明跳舞場所以派對房間模式運作,根據食衞局局長早前按《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所作指示,有關場所本月22至26日必須關閉,其間在餐飲處所包括酒吧或酒館以及夜店或夜總會內不得進行現場表演和跳舞活動。

考慮到部分市民擔心接受檢測確診會影響生計,政府將會為本地感染確診者提供一次過5,000元津貼,詳情稍後由勞工及福利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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