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加強遺體處理安排溝通

醫院管理局傳染病及緊急應變中央委員會今日召開特別會議,討論近日兩宗公立醫院病人於死亡後確診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遺體安排程序。

醫管局表示,由於急症室醫護人員需為送院的垂危病人即時進行急救,未及進行全面問診和風險評估,參與搶救的醫護人員必須配備全套個人保護裝備,並於合適的急救房間進行急救。

委員會同意,假如病人搶救無效死亡,醫護人員需按風險評估,決定是否為死者進行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以協助衞生防護中心進行其他流行病學跟進行動,包括追蹤感染源頭、安排密切接觸者接受檢疫。

醫護人員會將病毒測試結果通知食物環境衞生署,以便有關工作人員根據處理及置屍體時所需預防措施,按合適的防護規格前往醫院接收遺體,移送公眾殮房。

假如醫院未能於短時間內得出測試結果,為審慎起見,醫院及食物環境衞生署會按「第2類」遺體的方式處理有關遺體。

根據指引,「第2類」遺體需以黃色標籤作出識別,職員在處理遺體時須穿上合適保護裝備,包括手套、防水保護衣和外科口罩,如可能有飛濺物,須戴上護目鏡或面罩保護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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