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網誌談保護兒童政策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

當上了勞工及福利局(勞福局)局長有七個月了,參與政策制定,是最主要的工作。1月19日出席立法會特別福利事務委員會,討論如何加強保護兒童政策時,我表示會爭取資源,加強有關社工及支援工作。其後,便有評論批評我作為勞福局局長,推卸責任,作為局長應有權有責增撥資源,而不應用「語言偽術」單說「爭取資源」,仿似作為局長便可以其個人「長官意志」作決定,更隨時有資源增撥公帑提供服務。當我說「參與」政策制定,或許又會有批評,指我忘記了自己是局長。請待我說明。

作為局長,當然是一個政策局的首長,在制定相關政策中有領導角色,而在制定相關政策時,勞福局內有政府的同事,負責執行保護兒童政策的有社會福利署(社署)同事。就以是否及如何為幼稚園提供社工及保護兒童服務時,除了勞福局及社署外,還有負責幼兒教育的教育局,負責統籌政府政策制定的政務司司長,負責運用及管理政府財務的財政司司長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當然還有香港政府最高決策者特首。明顯的是,不是我作為勞福局局長說了就算是的。單是在局內,我也要聽取同事們的意見。假設同事們的意見與我不同時,我也要爭取他們支持我的看法,很多時我都要根據同事的分析與意見,調整自己的看法,甚至放棄,而非憑一己所謂「長官意志」。這亦是我時刻提醒自己,要慬慎權力的無敵腐化能力,久而久之便將「長官意志」習以為常。

上述就保護兒童政策的討論,由於最近臨臨的慘案,不但引起社會上巨大的迴響,在政府內,亦可說是上下一心,由特首、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其他相關政策局、勞福局和社署都認為要加強有關保護兒童的服務。大家或許不知道的是,就2018-19年度的政府資源分配,一般而言在去年10月施政報告制定之前,已大致完成。在過往,若今天要再爭取資源,便要在今年10月之前舉行的2019-20年度資源分配中爭取支持。若要為幼稚園提供社工服務,跟「正常」過往政府運作程序,可以成事而推行便要2019-20學年了。我相信社會就算明白上述程序,也是不可能接受的。

所以當我說要努力爭取資源,便要爭取局內支持,其他相關政策局、特首、財政司司長及政務司司長的支持,更不是等待「正常」程序,而是爭取於2018-19學年便可推行有關服務。當然,大家要等待這個月28日財政預算的公布結果了。我今天只可點到即止,我可以說的是政府內部都是上下一心的。

還有一點要補充的是,在幼稚園推行「一校一社工」的要求,由於幼稚園學生數字差異很大,由50多至500多。若「一校一社工」並不公平,亦不合運用公帑成本效益的考慮;而且,若真的要「一校一社工」,我們亦不可能一下子聘請如此多社工來推行服務。如何推行為幼稚園提供社工服務,都要循序漸進,才是道理。

(以上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2月4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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